聖樂與教會
張慕皚 團牧
教會乃神從世俗用福音呼召出來的一個羣體,因此教會的首要責任乃敬拜和讚美神,教會的讚美和敬拜乃對神偉大的創造和救贖的奇妙恩典的自然回應,而音樂乃神所創造,成為敬拜神的一種重要媒介。
敬拜乃每一個信徒的權利和責任,在崇拜聚會中,每一個信徒都是主角而非旁觀者,因此信徒都應投入崇拜的每一個項目。唱詩時候亦應明白所唱的是甚麼,而且從心靈裡唱出來。詩班代表會眾向神獻上頌讚的祭時,會眾亦應全心投入,留心歌詞與詩班同感一靈讚美神,而音樂在一般教會的崇拜程序中佔了相當多的時間,由序樂到殿樂,中間三至四首會眾詩歌加上詩班的歌頌和奉獻時的音樂獻奏,音樂在崇拜中所佔的地位從時間的角度來衡量,可能比講道的時間更長,為此教會必須重視對信徒在聖樂上的栽培和訓練,提高教會整體的音樂水準。
聖樂在信徒個人靈修和靈性的培養上亦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,教會應為信徒的培靈和靈修而預備一些合適的歌集和錄音帶,歌詠團如欣樂亦可多舉辦一些培靈和奮興式的聖樂聚會。
聖樂在教會的佈道上亦已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,音樂本身就是一種跨越文化的語言,是一道福音的橋樑將人的心靈帶到神面前,「欣樂」每兩年一次的海外音樂佈道,在東南亞各地已留下了佳美的脚踪,深受各地教會的欣賞和歡迎,可見音樂在教會福音事工上的重要。
深盼在未來的日子中,「欣樂」繼續在透過聖樂帶領會眾讚美神和傳播福音信息外,更能進一步做到推廣聖樂和提高信徒音樂水準的一個神合用的器皿。
文章轉載自十五周年音樂會年刊
以上文章謹屬作者個人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