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聖樂中得益處

楊伯倫

 

            我們到底從聖樂中可以得到甚麼益處呢?我認為首先可以得到樂趣和歡愉,其次是性情得到陶冶,而更重要的是得着追求真理跟隨基督的決心和力量,聖樂之使人得着上述的益處,首先是因為作者接受神的感召和大愛的激勵,對真善美有强烈的追求精神,才能寫出不朽的樂章,並且還要經過多少年代的篩選和變遷,才被人們肯定和接受下來,因此美好的聖詩已給予初聽者很大的吸引和樂趣了,雖然初聽者尚未能完全瞭解它的整個內容和涵義,因此作者的風格和創意必須被演唱或演奏者所理解和接受,還要被正確地演繹出來,使聽眾明白作者的原意和心聲,假如用表演爵士樂的手法去唱聖誕歌,則非但不能表達真義而污辱了聖樂,和對作者不敬了,當然演唱者正確表達了作者原意之後,還需要聽眾主動用心靈去領受,才能夠完成聖樂應發揮的作用,讓聽眾從而獲得益處,如此便是作者「創作」聖樂,演唱者「再創作」而聽眾則「齊創作」,各人都用心志一齊來完成一首偉大的聖樂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聖樂對聽眾產生的益處中,若使人產生樂趣而已,則作曲者起的作用較大,因為優美的曲調在一般的演奏和很表面的聆聽下,已能給予聽眾滿足和喜樂了,但要使聽眾有較深的認識並能達到陶冶性情的效果,則演唱者應起比較大的作用,特別是對音樂的理解和演繹,應有較高的造詣,給予聽眾較深刻的印象和影響、至於要使人得着屬靈的力量,下定決心跟隨基督,走永生的道路,則每一位與會的聽眾亦應盡一分力量、主動去領受,為何同樣一塲聖樂音樂會,有人無動於衷,而有人痛哭流涕、大受感動,痛改前非呢?這和我們用心靈去感受,虛心接受和自我反省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呢﹗

 

 

文章轉載自十二周年音樂會年刊

 

 

以上文章謹屬作者個人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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